工伤残废补助金分级标准
象山律师事务所
2025-04-11
工伤残废补助金分级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伤害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来确定。根据该条例,工伤人员的残废程度分为十个档次,具体如下:第一档至第十档,对应的残废补助金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和10000元以上,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评定标准包括:一档至四档视为轻微残疾,五档至七档视为中度残疾,八档及以上视为重度残疾。法律依据:《工作伤害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应当在医疗机构确定用工职工职业病病情或者非因职业病的工伤程度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残废评定。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工作伤害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工伤残废补助费标准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费、护理费和其他生活津贴费用。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种的差异适当调整。《工作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工伤人员经评定为一至四级残疾的,按每人1000元至5000元给予残废补助。《工作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工伤人员经评定为五至十级残疾的,按每人5000元至50000元给予残废补助,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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